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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動物命名法應用於已知的現生種和已滅絕動物及其各級分類階元的科學命名,涉及科、屬、種、亞種和動物產物(如糞便、腳印等)。 根據假想概念、畸形標本作出的命名和對亞種以下階元(如變種、類型)及雜交種的命名不在動物命名法的應用範圍之內。
《国际动物命名法规》(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缩写為ICZN;法文:Code international de nomenclature zoologique)是一套用於规范动物的科學命名的国际性学术法規,由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负责修订和解释。
組織 ICZN的組織形式由《ICZN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ICZN)規定,後者與國際動物命名法規一同出版。 該組織的成員由國際生物科學聯合會的動物命名部門(Section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選出,每六年重選一次,可以連任三次,之後需隔三年才能再次入選。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Zoological Nomenclature;縮寫:ICZN)是一個負責統一、維護動物命名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它成立於1895年,現有 ...
国际动物命名法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Zoological Nomenclature;缩写:ICZN)是一个负责统一、维护动物命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它成立于1895年,现有 ...
分类“动物学命名法”中的页面. 以下17个页面属于本分类,共17个页面。 F. 分類單元. G. 国际动物命名法规. I. 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 L. 全球鳞翅目名称索引 ...
命名法规:本方针对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国际病毒分类与命名法规及國際原核生物命名法規(英语: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of ...
二名法是在林奈著作《植物種誌》(1753年, Species Plantarum)中,正式引入的物种命名系统。 正如“二名”字面的意涵,每個物種學名的由兩個部分構成:属名和種小名(港台称种小名)。 属名由拉丁語法化的名詞形成,但是它的字源可以是來自拉丁词或希腊词或拉丁化的其他文字构成,首字母須大寫。
Mar 26, 2009 · 的脊椎動物分類綱要一書的附錄中附列的國際動物命名法規,共計36. 條(未包含建議條款),可能係根據1901 年第五屆國際動物學大會通. 過的原條文翻譯 ...
负责制定和完善动物的科学命名法则的国际组织.